0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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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車場補715萬豁免費

【本報訊】領匯轄下停車場如需出租予非住戶,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透露,領匯十月底已繳付約七百一十五萬元欠交的豁免費,地政總署目前正處理十五宗領匯的豁免申請。有議員認為署方應「放蛇」抽查,或索性不向領匯批出豁免。

另外,領匯加租令小商戶結業,有小商戶希望租用房委會轄下商舖,但憂房委會再出售資產時會優先售予領匯。鄭汝樺重申,現時房委會無計劃出售資產予領匯,而領匯亦不能與市場脫軌,否則商舖不能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