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店東索償聽風涼話

本文重點
【本報訊】「幫唔到你,你同銀行錯錢做維修啦!」車禍中無辜被消防車撞毀大閘及外牆的茶餐廳,東主曾向消防處索償,消防處竟推卸責任說出這句風涼話,令東主感氣憤。

餐廳女東主林太形容店舖受損情況慘不忍睹,「大閘撞到凹咗、天花拱起變形,招牌爛晒,成間舖頭爛溶溶!」茶餐廳今年七月才用十多萬元裝修,林太慨嘆:「啱啱先裝修完,邊有錢再維修?諗住搵消防處傾,點知佢哋一味話冇案例,唔單止幫唔到手,仲叫我哋自己同銀行借錢!」茶餐廳每日營業額近一萬元,估計維修費連同生意損失高達數十萬元。

議員斥處理不善

協助林太的深水埗區議員鄭泳舜直指消防處處理不善,「市民間舖畀消防車撞到爛晒,政府部門係咪應該有個機制?最基本都應該派人交代個處理程序,唔係好似依家咁不聞不問!」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則狠斥消防處缺乏人情味,有損形象及打擊市民對政府部門的信心,「就算單意外要進入法律程序,點都有責任建議人哋點去索償!」

警方發言人指有關交通意外尚在調查階段,為免妨礙日後可能進行的法律程序,暫未能就案件評論。但無論調查結果如何,涉案任何一方均可考慮向另一方作民事索償。消防處發言人則稱,警方正就意外展開調查,現階段未能作任何跟進。法律界人士謝天良表示,警方一般於交通意外發生後的四至六個月內,控告其中一方不小心駕駛,並排期審理,索償人可待審理後,向被定罪一方追討維修費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