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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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人權與保育

非洲窮國納米比亞有獵殺海豹的傳統,兩名外國保育人士日前偷拍血腥獵殺場面時被發現,可憐兩人的下場幾乎與海豹一樣,遭到拳打腳踢,有人甚至威脅要殺死他們。災難並未結束,兩名保育人士隨後被當地警方指控「非法進入動物保育區」,被罰款九千五百港元,並隨時面對十二個月的牢獄之災。

肥嘟嘟的海豹無疑是可愛的動物,也不會襲擊人類,然而施暴者未受懲罰,保育者反而有罪,確實是咄咄怪事。然而,請聽聽納米比亞人的說法,原來當地有八十五萬頭海豹,海豹以魚為食物,影響漁民生計,海豹愈肥,意味着漁民愈瘦,甚至有餓死的危險。因此,看起來殘忍、不人道的捕殺,在當地人眼中卻是為民除害的壯舉。

保育人士反對獵殺海豹,則是將獸權置於人權之上,被處罰又能怪得了誰?人權與獸權往往是一對矛盾;殺人還是殺獸,答案已不言自明。因此,不論動物如何可愛,一旦繁殖能力太強,破壞了大自然生物鏈的平衡,也會變成害物。而大熊貓之所以成為國寶,乃是因為瀕臨絕種,設想大熊貓的生育能力與海豹一樣強,那麼牠們也可能面對同樣的命運。

當然,要限制動物的數量,可以嘗試比較文明的手段,比如為牠們打避孕針,進行結紮手術等,但此舉需要大量人力與財力,只有在發達地區才能施行,而在第三世界窮國,連人權尚且得不到尊重,更遑論保護獸權。

保育是對的,但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有人叫嚷要保育牛頭角下邨,你會怎麼想?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