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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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爆十歲起與兩兄亂倫

本文重點
兩名分別十九及二十歲的兄弟,自○三年起涉多次在家中先後與未成年妹妹性交,兩人事後被控共四項亂倫罪,昨被解至屯門法院應訊。控方表示徵詢法律意見後,申請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一日於東區法院進行交付聆訊,以待交由高院審理。而裁判官得悉亂倫罪的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後,下令將兩兄弟收押看管。

十九歲的弟弟為首被告,報稱無業,二十歲的兄長為次被告,報稱廚房學徒,兩人的母親昨亦有到庭旁聽。

案情嚴重還押

首被告被控一項亂倫罪,控罪指他在○三年九月一日至○五年七月十五日期間,在其位於屯門田景邨的住所內,與為妹妹的女事主X性交。

次被告則被控三項亂倫罪,他被控於○三年九月至○五年七月的相同時段的其中兩日,以及去年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在住所內與X性交。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首被告於去年九月一日因事被判入教導所,而次被告雖然沒有案底,但在警誡下,他承認曾於○三年至○五年間兩度與X性交,而當時X只有十歲,故反對兩名被告保釋。

辯方替次被告申請保釋時指他中五畢業,其母願付二千元擔保金,並指他自四月被捕後一直獲准保釋,期間亦依時到警署報到,潛逃機會不大;控方又指X現時入住正生書院。裁判官得悉X於事發期間僅得十歲後,認為案情嚴重,加上有關控罪可判以終身監禁,故否決次被告的申請。

據悉,X早前因涉襲擊罪被判入讀正生書院,其後X向校方職員披露疑受侵犯事件,職員於是報警揭發。

案件編號: TMCC 26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