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遲遲交不出呈堂的醫療報告早有前科,更曾被法官開聲斥責。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表示,一般病人向院方申請醫療報告,處理需時約四十多日,如醫療報告用作呈堂,作為判刑參考之用,則會由律政司去信醫管局,再由醫管局通知院方安排有關醫生撰寫,通常都會在審訊舉行前交到法庭。
本月二十二日,東區法院審理一宗蓄意忽略兒童案,六十三歲女被告被指在兩歲孫女午睡期間外出,令孫女睡醒後鑽過窗戶,從四樓飛墮至一樓平台。法官需要醫院醫療報告作量刑考慮,惟醫管局指醫生至今還未寫好報告,法官因而開聲提醒醫管局,法庭不接受再有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