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帶譚嬰兒到澳門看Mr.的演唱會,兩日一夜的行程當中,譚嬰兒除了晚上睡覺的時間外,大部分外出活動的時候,未必肯乖乖就範坐在嬰兒車上,而是每走幾步就叫「Up~」意思即是要抱。他「邀」抱的對象不多,大多都只是他的媽媽─我。那兩天,我發現把三十磅重的小人兒摟在懷內,還要走不短的路程,例如氹仔碼頭上船走到過關的大堂,或是烈日當空下等二十分鐘的士,不只兩條手臂會癱瘓、腰背拉緊以外,連鎖骨也會痛。

身體響起警號,不得不入紙申請去按摩鬆一鬆。要向誰申請?其實都是自己,因為總是過不了自己那一關,覺得如果有空閒時間去享樂,怎麼不好好用來陪伴譚嬰兒呢?孩子長大得實在太快,一眨眼他已學會了叫人,一轉身他又懂得爬上椅子了,這段時間絕不能錯過,錯過了的話不是怕譚嬰兒不高興,而是媽媽怕將來會後悔。聽過有媽媽因為孩子出生,本來超級專注事業的她,辭去工作,當全職媽媽十年,小孩由初生到十歲的那段成長過程,不是十年事業賺到的金錢能換回來的。我家境未去到能放棄事業的程度(養孩子要四百萬啊!我們兩夫婦還是要努力工作!),所以惟有放棄享樂、休息,除工作外的時間,都留給譚嬰兒了。是次外出按兩Part身,其實也只是零件保養,不算是耍樂,不保養,下次再怎麼抱兒子幾日幾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