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出奇》團隊上星期一起去學Graffiti,我才發現,Graffiti不只是要學畫,而且要學睇。沒有Graffiti Artists的「Graffiti眼」,看不通街上的塗鴉,不懂得以藝術角度欣賞,就難怪會認為那是「整污糟晒啲地方」。

在Graffiti Artist YM的導賞下,才知道塗鴉應該怎樣欣賞─那幅是外國Street Artists來香港作畫時畫的熊貓,畫熊貓能代表香港吧?光用噴漆也可以做到毛茸茸的效果!這幅我看只以為是一撻撻的顏色,而YM的傳譯是用色很美,能看到透明的效果,直線不是用同一種色,中間由不同顏色Sharp Cut穿插,我這牛皮燈籠也被點明了,到我懂得看的時候,就發現原來真的很美,也很厲害,塗鴉藝術家們都是用短時間在街上畫,沒有起稿,甚至在暗黑環境下,作出漂亮的作品。而Graffiti界的生態也很有趣,大家互相幫助,也會互相批評。我們奇怪高牆上的塗鴉是怎樣做到的,要帶梯?

原來小巷中藏有把「天梯」,誰來誰都能用,用完收好就是。而牆上的塗鴉,不會永遠留在那裏,你的一幅作品,如果有其他Graffiti Artist覺得不夠好,看不過眼,就會蓋過它,重新創作,又或者在上面再加以發揮、二次創作(當然你要資歷夠,自問自己的作品比人好又夠膽蓋過它,否則也很容易得罪人!)。

這自然淘汰的生態,好的作品就留得住,不夠好的就繼續努力,其實是不需要其他人插手處理,把塗鴉洗走的。又如果政府人員也會參加這種塗鴉導賞團,認知到Graffiti的精妙之處,相信也不會把法國塗鴉大師Space Invaders的馬賽克食鬼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