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及金融業界一直引頸以待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終於有重大進展。上周末包括人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就互聯網金融區分出幾個主要業態,並清楚區分監管權責,為行業立法規管邁出第一步。

事實上,互聯網金融屬創新的金融形式,涉及的範圍既廣且眾,經歷近期的大跌市,市場意識到,監管者必須要有創新的思維,合理規範行業發展,確保在創造新商機、推動行業和市場發展的同時,整體風險可控,各方參與者的權益均得到有效保障。

互聯網革命無遠弗屆,發展一日千里。內地推動互聯網與金融業結合,不少本來駐足觀望的互聯網企業及傳統金融機構,都抵擋不住潮流,紛紛加入這個行列。互聯網金融既屬新興產業,法規上沒有完整的一套舊例可循。正所謂「針無兩頭利」,互聯網金融發展能在滿足微小企業融資、增加居民投資渠道、提高社會金融服務水平、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推進利率市場化等可發揮積極作用,但同時本身也存在缺陷,如網絡訊息安全、壞帳風險、業者良莠不齊,P2P平台經營者「捲款走路」時有所聞,自由放任發展,變相在金融系統埋下計時炸彈,繼續放任擴容只會自招惡果。

經過一輪被喻為「野蠻式」的擴張後,其涉及的巨大風險在近期A股的劇烈震盪中體現出來,為行業發展敲響警號。被視為行業「基本法」的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便在此背景下示人。簡單而言,今次指導意見做了兩個重要的步驟,包括確立了互聯網金融幾個主要業態,並清楚區分了監管權責,如互聯網支付歸人行、P2P歸銀監、股權眾籌融資歸中證監、互聯網保險歸保監監管,並針對涉及電訊、金融訊息、互聯網訊息內容等範疇,更針對了互聯網的「跨界」特性,提出了「協同監管」的重要性。這正正是把近年P2P非法自融、瘋狂圈錢等亂象,幾近「無王管」的互聯網金融業務一把抓過來重新加以規範。

可以預期,在釐清各監管機構的主管範疇之下,可避免「卸膊」及胡亂執法,日後在制訂各自範疇的規管細則下,監管工作將更加到位,有助當局更有效掌握行業數據,有效監察跨市場資本流動及整體市場運行狀況,大大降低出現系統性及區域性金融風險的機會。

期待今次指導意見,為立法規範行業發展邁出重要的一步,相關部門盡快研究制訂細則,透過可行的門檻、規則、監管,引導民間金融走向規範化,並因應行業發展,適時作出檢討。只有在行業發展與監管之間取得平衡,真正做到「放(活)管(好)結合」,良性發展下持續擴容,這門新興行業才能找到出路,真正惠及經濟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