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表示,暫定於二月推出滬港通下A股的沽空服務,並於本月三十一日舉行推出前測試。

與此同時,港交所公布最新滬股通A股沽空的規則,港交所可以設置附加的價格限制來阻止沽空盤價格虛高,導致沽空限額用光,不過,此額外價格限制措施不會於推出初期就實施。

強制券商每周申報

此外,港交所設有強制申報要求,包括券商必須提交每周沽空報告,券商應就一周內任何一隻沽空證券之未平倉餘額及歸還已借入股票給股票借出方,提交報表給交易所,並應該於下一周的第一個工作日提交。

另外,券商要提交大額未平倉報告,在每周最後一個交易日收市後,持有的未平倉沽空證券數量,若超過2,500萬元人民幣,或有關的沽空證券的已發行股份總數0.02%,必須申報;每隻沽空證券的沽空數量設有限制,每日限額為1%,累計限額為連續10個交易日的5%。

港交所將在每個交易日於網站公布每隻沽空證券的資訊,包括可沽空的股數結餘、每隻股票的沽空成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