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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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桐律師鬧「希」無恥

在CNN的訪問中,陳冠希自稱從未講過永遠(Forever)退出娛樂圈,只提過「無限期(Indefinitely)」,他又說:「It could mean 5 minutes, it can mean 2,000 years.I never said forever.(那可以是5分鐘,又或是2,000年,我從來沒有說是永遠。)」並指中文傳媒曲解他的意思。

不過,黃國桐律師對此深表氣憤,他說:「佢舊年喺記者會度用『Indefinitely』同『There is no time frame』嚟形容退出娛樂圈,雖然冇講明時限,不過佢口口聲聲講到好後悔要反省贖罪,如果喺法庭上分析佢嘅說話,我哋會判斷佢至少需要5至8年嘅時間去懺悔,而唔會係幾個月,又或者一、兩年咁少!」

黃律師更力撐中文傳媒的假設沒錯:「中文傳媒假設佢永遠退出其實冇錯,藝人嘅演藝生命有限期,大概10年左右,我哋有良心咁幫佢計算過犯呢個錯之後嘅反省救贖期,係以年做單位,計落講佢係永遠退出亦有道理!佢喺CNN嘅解釋好輕佻取巧,話中文傳媒水準差?係我哋道德觀念高,睇高咗佢呢個咁無恥嘅人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