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網上宣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內地炫富女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案,昨在北京東城區法院開審,郭美美否認控罪,認為自己只犯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法院昨當庭一審宣判,認定郭美美開設賭場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

法庭認定郭美美開設賭場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互聯網圖片)

郭美美被捕前不時上載性感照片。(資料圖片)

網傳郭美美早前在賭場賭博的照片。(互聯網圖片)

趙曉來昨出庭作供。(互聯網圖片)

網傳郭美美男友康奈德(右)。(互聯網圖片)

郭美美事件簿

該案昨早九時半開庭,大批傳媒在外守候。現年二十四歲的郭美美身穿白衣黑褲、戴眼鏡、束馬尾,扣手銬走下囚車,並在兩名法警押送下步入法庭。檢方指控,郭美美夥同男友康奈德、同案另一被告趙曉來等人,前年先後三次在北京朝陽區的寓所開設賭場,以德州撲克方式進行賭博,賭資逾二百萬元。檢察院認為,郭、趙無視國法開設賭場,情節嚴重,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指控罪名,郭美美庭上不認可,稱知道自己犯了錯,不應參與賭博,但她沒有開設賭場,而是臨時約幾個朋友玩牌,故不構成開設賭場罪,她承認前年六月及七月邀朋友到寓所打牌,每人兌換籌碼兩萬元,最後用POS(刷卡)機結算。

她說,男友康奈德是職業撲克手,賭博收入為他的主要生活來源,她在北京所居住寓所資金來源為康奈德。在最後陳述中,她稱對犯錯感後悔,期望法庭輕判。對有關中國紅十字會及其乾爹的問題,她保持沉默,未有回應。法院負責人稱,郭美美案中無論設賭還是參賭,人員中均不涉及郭美美「乾爹」。

網民指判刑太輕

同案另一被告趙曉來,他在庭上認罪,稱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郭美美,承認曾為郭組成的牌局提供兩台POS機轉帳賭資,每轉帳一筆賭資可獲利百分之二。

庭審持續七個多小時,法院認定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趙曉來亦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罰款兩萬元。

大批網民指郭美美判輕了,「才五年,說不定一段時間又減刑了」,有網民留意郭美美外貌「吃胖了好多,臉變圓,看來看守所伙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