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再現冷漠失救事件!深圳一名三十五歲外資公司(IBM)女經理梁婭,上周一在地鐵蛇口線水灣站樓梯頭暈跌倒,她曾多次揚手向途人求救,但無人出手施援。接報到場的地鐵職員及警員亦無採取急救措施,救護員五十分鐘後到達,惟女事主已失救死亡。事後有人慨嘆人心冷漠,亦有人質疑地鐵職員及警員為何不懂急救。

梁婭生前為深圳外資IBM公司經理。(互聯網圖片)

梁婭的父母手持愛女的照片淚流不止。(互聯網圖片)

曾在英國攻讀碩士、畢業回深圳IBM公司任經理的三十五歲女子梁婭,上周一早上約十時半於地鐵蛇口線水灣站C出口樓梯不適倒地,其後曾短暫甦醒揮手求救,七名男女先後走過,但無人理會。三分鐘後地鐵職員趕到,但無及時施救。警員半小時後到場,亦沒有為她急救。救護員於五十分鐘後始到場,惜梁已證實不治。

家屬從梁手袋中找到早餐便當,估計她因血糖低暈倒,梁額上有傷痕,另撞掉一顆牙齒。梁的父母拒絕解剖,無法確定死因。

家屬質疑相關人員未即時為梁急救,又將她置於冰冷的地上導致失救。地鐵公司回應稱,職員當時因未清楚情況,不敢移動女事主,警方亦稱相關警員已即時通知一二○救援,卻因要調派南山區的救護車,才延遲到達現場。

憂見義勇為被冤枉

事件引起熱議,有人認為以往多次發生見義勇為被冤枉的事件,導致人心冷漠。有人批評地鐵職員及警員竟不作急救,地鐵及當局應作培訓,與急救中心多作協調。

另有網民指暈倒的原因很多,不明情況下不該移動患者以免加劇病情,應交由專業人員處置。

內地過往發生多次救人被屈事件,令人不敢伸手援助,深圳於去年八月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十條規定從免責原則、舉證規則、人身損害待遇、鼓勵作證、懲戒措施五方面作規定,以保障見義勇為人士及鼓勵民眾積極援手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