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計劃改革國營墨西哥石油公司,並開放國內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給外商開採。如果新政策得以落實,外商可以跟墨西哥石油公司進行不同形式的合作,同時分享開發資源的利潤,但國家石油公司保留對國內油氣資源的控制權,而墨國政府也不打算讓國家石油公司私有化。

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墨國對外開放油氣業的計劃似乎不算大事,卻引起反對黨民主革命黨及群眾的不滿,不少政治人物不但認為執政革命制度黨政府做得不對,甚至感到政府出賣民族利益。為何部分墨西哥人如此反對開放國內油氣業呢?

民眾反對開放油氣業

據石油輸出國組織發表數字,墨西哥是世界第十大原油生產國,但近年該國石油業表現大不如前,產量從○四年日產三百四十萬桶下降至目前的二百五十萬桶,加上煉油設備能力不足,還要從國外進口近一半的汽油。墨西哥當局認為,該國石油業缺乏新投資,生產力停滯不前,尤其是不能充分利用深入地底的頁岩氣和深海油田,引入外資是振興墨國油氣工業發展的重要步驟。

再說,人們對墨西哥石油公司的管理也有意見。墨西哥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署指出,國家石油公司特許經營的加油站時有售賣摻有雜質的汽油,以及利用不合格油泵供油等欺騙消費者的惡行。

反對開放油氣業的論者認為,政府可以容許墨西哥石油公司自行融資,不用引入外資。更重要的是,開放油氣業有違民族利益,而且不少人對過去推行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政策印象不好,擔心改革國營墨西哥石油公司可能引致不良後果。

在一九一○至一七年發生的墨西哥革命後,墨國於一七年通過新憲法,憲法中的第27條規定,國土上一切資源歸國家所有,但活躍在墨國的英、荷、美石油公司一直無視該國憲法,到三八年,卡德納總統推行大受國民歡迎的石油國有化政策,被國人認定為促進民族獨立的里程碑,因此不少人認為,政府今日開放石油業,實在違反民族利益。此外,墨國在九十年代進行的國企私有化過程中,曾出現向個別人士利益輸送的弊病,難怪一些人對石油業改革沒有信心。

不過,墨西哥當局擔心,鄰近的美國已經出現能源革命,假如該國不抓緊時機,低廉的美國能源可能會對墨國油氣業構成影響;這畢竟是有關當局不得不考慮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