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雲浮市雲安縣一份法院文書中,竟出現一百二十八處錯誤,不僅弄錯遭遇交通意外的事主姓氏,還寫錯事主妻子名字及涉案電單車車牌號碼。更荒謬的是,將事主寫成是其子女的丈夫。事主日前將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送給雲安縣人民法院。

王傳言(評論員)

法院是一個最終的公義機關,即維持正義和公平的機關。錯別字連篇的法律文書裏喪失的不僅是法院公信力,更喪失了公平和正義。在這過程中,人們對於法院作為一個公義機關的信任已經到達了最低點。

荊楚網

肖暢(評論員)

普通的筆誤,法院還可照常日理萬機下去,但這不是一般筆誤,從法院筆錄、卷宗到一審,人物、時間、地點一直筆誤了下去。法院說遵從法律程序,很嚴謹。不錯,筆誤就是嚴謹地走完程序,這真是司法史上難得一見的筆誤。

長江日報

許嶺(網民)

法院文書能出這麼多差錯,也算是人才了!更讓人擔心的是,法院除承認年份是他們自己搞錯,幾乎無其他表示,甚至認為這些錯誤得怪死者家屬當初沒指出。但我想像不到,到底死者家要講得多麼混亂,才能讓他們出這些錯誤?

台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