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名譽吳敦義起訴《台壹》
【駐台記者包克明報道】台灣《壹週刊》因在報道中,暗指副總統吳敦義涉及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又拒按要求刊登澄清聲明,昨被吳委託律師向士林法院正式起訴,要求《台壹》刊登澄清函恢復吳的名譽。
總統府秘書長控《台壹》記者
七月十八日出版的台《壹週刊》,以「林益世案延燒,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新台幣一千萬元」為標題,報道中暗指吳與林益世案有關。吳於雜誌出刊後,委託律師澄清駁斥有關報道,並發函要《台壹》以合理篇幅刊登澄清函全文。吳的代表律師強調,因《台壹》未刊登澄清函,吳敦義決定訴諸司法,維護名譽。
另外,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針對最新一期《台壹》報道,指他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及一宗企業工程弊案,昨發聲明斥報道不實,毫無根據,是子虛烏有之事;而名嘴相關評論,也是不負責任,已嚴重受損害他的名譽。他的代表律師會控告《台壹》記者及名嘴,涉刑事妨害名譽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