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 :貪官狡辯受賄是潛規則

  • 山東德州市民政局前局長劉治溫,因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工程供貨商一百六十四萬元人民幣賄賂,日前被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他在庭上辯護時喊冤,稱一直本分做事,只是讓老伴收了熟人送到家裏的幾筆錢;還稱若按所謂的潛規則,他應該發大財。

    張英(評論員)

    作為久經官場的一員,劉治溫的話肯定不是信口雌黃。只要涉及重大工程建設,期間必會滋生重大腐敗,這幾乎已成官場定律。近年工程建設領域已成腐敗重災區,涉案人員多、貪腐金額大更成為最為明顯的特徵。

    華聲在線

    劉昌海(評論員)

    劉治溫的表白並不能為自己減輕罪責,卻提醒我們:潛規則不能成為官員的自由選項,我們不能讓官員每天都接受貪與不貪的考驗。只有從制度上讓官員沒有貪的機會,才會真正讓貪官絕迹。

    四川在線

    小蔣(網民)

    貪官一些雷人的自我辯護,也是一種真情流露,反證了他們內心的齷齪與醜陋。同時,貪官下台後痛哭流涕,奮筆書寫懺悔錄,聲稱對不起黨、人民和家人……反而讓人覺得很假、很可笑。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