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三天內發生兩宗毆打記者事件,繼南方電視台記者上周三採訪無證停車場時遭暴打,再有廣東電視台記者被毆。
廣東電視台記者李遠和攝記潘柱燐接獲讀者投訴,指一家位於東圃黃村西路的公司洗腦推銷網絡域名,他欲取回訂金被拒,兩名記者前日到公司調查,發現公司名稱和卡片不符,並質疑合約內容不符法律程序,負責人惱羞成怒不准兩人離去,又熊抱、鎖喉,搶奪及砸毀值五千元攝影機,記者事後報警。涉事公司稱,記者亂拍攝侵犯其肖像權,公司已經就毆打道歉,但保留法律追究權利。有記者在微博聲援行家,譴責暴力行為,呼籲保護合法採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