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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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副隊長害死情婦囚12年

本文重點
【本報訊】河南鶴壁市一名刑警大隊副隊長與情婦相約跳水庫殉情,但男方在最後關頭「縮沙」,鬆開綁住兩人的皮帶,再掰開女方的手,致對方溺斃。刑警隊長被控故意殺人罪,判監十二年,並向死者家人賠償三十萬。

浚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張輝,與某政法單位官員阿萍是高中同學,各有家庭,兩人發生婚外情後,在去年七月十日相約到盤石頭水庫殉情。張與阿萍用皮帶綁在一起跳入水中,張入水後不斷掙扎,鬆開皮帶,再掰開女方的手,獨自游上岸,女方最後溺斃身亡。

被告不服擬上訴

張輝其後被刑拘起訴,去年十二月被淇濱區法院一審判監十四年。鶴壁市中院今年三月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法院七月重審判決指,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令對方死亡,仍掰開死者的手,任其溺斃,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減刑至十二年。被告不服判決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