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覆蓋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九個省區,以及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統稱「9+2」),期望使整個區域能夠協同發展,達到統一開放而面向世界。

其中在對外開放方面,《意見》期望泛珠三角區域能夠發揮連接南亞和東南亞、溝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區位優勢,從而最大化地用好福建作為「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以及相關省區作為「一帶一路」門戶、樞紐、輻射中心和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功能。而對於兩個特區,文件也強調借助兩地的獨特作用,打造成中國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的重要平台。這是迄今為止,中央文件對這片區域作為一個整體,最明確要求作為「『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區域」的表述,同時也為港澳在「一帶一路」倡議中能夠扮演甚麼角色提供了答案。

文件要求泛珠三角以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為依託,統籌沿海、沿江、沿邊和內陸開放,形成物理上的對外聯通。同時在非物理的互聯互通上,則要發揮港澳兩地的制度優勢,推動「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利用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以至兩種制度,繼續進行開放政策,並形成具國際競爭力的融入世界模式。

具體而言,珠三角應該加強與區域內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貿往來和文化交流。其中包括深化瀾滄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泛北部灣經濟合作,以及積極參與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升級構建,打造中國—中南半島、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同時把雲南建設成中國面向南亞和東南亞輻射中心,並增強廣西作為國門的作用。另外,對於廣東作為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引擎功能、海南和幾個內陸省份對「一帶一路」的支撐作用等等,文件都有清楚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