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阿媽話成日夢見我跳落樓,我都好唔好意思」。兩年前自殺,除了令明仔身體殘障,亦令他對父母多了一份愧疚,就連不易表達情緒的父親亦流露憂心之情,「父母養到咁大,其他人去到自己呢個年紀應該賺錢回報父母,但我就走咗去自殺,喺屋企乜都做唔到。」

彭健輝表示,自殺者家屬事後可能會出現情緒問題。

明仔出事後,原本有抑鬱症,需要服安眠藥入睡的母親大受打擊。負責輔導她的香港心理衞生會社工彭健輝表示,明仔母親事件後容易焦慮,二人不同住,只要一想起兒子就哭,看到高處更會回想起事件,精神大受困擾,「(媽媽)一方面好嬲個仔下呢個決定;另一方面好同情佢,但覺得愛莫能助。」

內疚造成惡性循環

他指出,這種情緒或令曾經自殺者內疚,而這種內疚又會對家人構成壓力,造成惡性循環。他說,自殺者和家人要重新建立生活,首要接受事情已經發生,傷害無法挽回,宜把焦點從自殺事件移開,重拾其他興趣和活動。

彭健輝又表示,家人多加溝通,對察覺早期的自殺傾向相當重要。但是,現代家庭的生活模式令家人變得疏離,「一家人坐低可能都只是食飯,每日有沒有五分鐘、十分鐘深入對話?」

彭又表示,現今世代未必需要面對面與年輕人溝通,親友可以透過WhatsApp或者社交網站關心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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