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及消防處近年要求舊樓業主加裝消防設施時,業主紛紛投訴有困難;申訴署調查發現,原來係屋宇署懶理大廈僭建,令業主無法加裝消防設施,有個案拖咗五年,業主仍未能按「消防安全指示」加裝天台消防水缸,公署批評屋宇署「耽誤執法」敦促改善。公署亦建議消防處加強宣傳政府向年長業主提供的財政支援及進一步加強與區議會溝通,咁講好明顯係話消防處宣傳不足啦。屋宇署署長許少偉同消防處處長黎文軒呢兩個罪魁禍首,危害市民生命安全,唔兜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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