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區租場唔罰 記分制存漏洞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不時接獲市民投訴,指民政事務總署未有妥善管理全港逾百間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租訂申請。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民政署至少犯上四宗罪,其中又以違規記分懲罰制度的漏洞「最離譜」,記滿分被「禁租」者只要改到其他地區訂場,即可繞過禁止租場的罰則,公署認為有關的懲罰制度形同虛設。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民政總署懲處違規管用社區中心/會堂申請者的罰則有嚴重的漏洞。(資料圖片)
民政署目前負責管理六十四間社區會堂及三十九間社區中心,申訴專員公署過去五年共收到二十四宗有關社區中心/會堂管理問題的投訴,當中七宗與租訂程序有關。
倡設中央資料庫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現時租用社區會堂等設施的機構或個人若於十二個月內違規扣滿十分,例如把原本聲稱免費活動改為收費等,隨後兩季將被禁止在當區租用設施,但由於違規記分每區獨立執行,記滿分者只要改到他區訂場,即可繞過「禁租」懲罰。公署建議設立中央資料庫以堵塞相關漏洞。
調查又發現,民政署於九一年授權非政府機構負責社區中心/會堂部分管理工作,並讓部分機構優先租用。雖然有關授權已經凍結,但仍有兩個非政府機構可享有優先租用權,公署建議當局廢除。
至於部分團體可獲豁免繳交租用費,但需保存收支單據,不過,公署發現團體即使違規亦不會被記分或追收費用,公署認為需要糾正。
民政事務總署稱會詳細研究公署的調查結果及建議;而目前南區地管會讓區內兩個非政府機構,包括南區康樂體育促進會及南區文藝協進會優先租訂會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