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產煮食石油氣爐疑「撻唔着」,釀成搶火爆炸,燒傷村屋男。一名男子早前在深圳購入嵌入式石油氣爐,並託朋友安裝,他昨晨在元朗流浮山村屋家中欲煮食,但多次「撻火」不果,豈料爐頭突然搶火及爆炸,冒出火球,他首當其衝被燒傷送院,身處廚房的幼女亦被燒到頭髮,幸無受傷。機電署調查後,懷疑傷者多次「撻火」不成功致積聚氣體,引起搶火,並檢走氣爐檢驗;該處呼籲市民應購買已批准及附有「GU」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用具,並安排合資格技工安裝。

事主在內地購買的石油氣爐。(讀者提供)

男戶主雙腳燒傷送院。

多次點燃失敗 氣體積聚

傷者姓文(三十歲),任裝修工人,與妻子育有一名年幼女兒,一家三口居於稔灣路下白泥村一村屋單位。文妻指,她與丈夫於兩年前,在深圳以二千多元人民幣購入一個嵌入式石油氣煮食爐,丈夫請來友人幫忙,自行將氣爐安裝於廚櫃。惟他們一家一直住在內地,未有即時使用。至去年十二月,他們才返回上址居住,開始使用該爐頭。

昨晨十時許,文在廚房欲開石油氣爐煮食,多次開爐均無果,詎料突然發生搶火爆炸,冒出大火球,他走避不及,雙腳被燒傷,廚櫃輕微損毀。文強忍劇痛自行報警,救護車將其送院救治。文妻事後稱,事發時女兒亦在廚房內,頭髮輕微燒到,幸無受傷。

警方、消防及機電署人員到場調查,發現村屋門外放有幾罐石油氣罐。機電署人員初步調查後,發現事發時事主曾多次燃點氣體煮食爐但不成功,料氣體積聚而引起搶火,檢走爐頭作測試,並留下字條,通知文需安排合資格技工進行安裝及測試,始能使用氣爐。

機電署發言人稱,涉事氣體煮食爐無「GU」標誌(「GU」表示已經獲得機電署氣體安全監督批准的的住宅式氣體用具型號),氣體軟喉符合標準,石油氣儲存量亦符合法例要求。現場測試顯示軟喉及石油氣瓶無洩漏石油氣。該署會聯絡有關人士作進一步調查,呼籲市民應購買已批准及附有「GU」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用具,並聘用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和註冊氣體裝置技工安裝及檢查氣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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