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一名消防員與素有積怨的年近六旬姑母狹路相逢,兩人先則口角、繼而動武,結果兩姑姪雙雙惹上官非,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案件昨於荃灣法院提堂,控方經考慮後決定對兩人不提證供起訴,在他們同意案情後,法庭撤銷控罪,但下令他們各自簽一千五百元守行為十八個月,另各須付堂費三百元。

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消防員的彭浩然(三十三歲)及報稱家庭主婦的彭秋桂(五十八歲),同報稱居於荃灣和宜合里橋頭村,但不同門牌;兩被告原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控罪指兩人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在和宜合里的行人路上參與非法打鬥。控方案情指,被告彭浩然的父親因物業問題,與被告彭秋桂素有積怨,兩家人的關係欠佳。事發當日下午二時許,彭浩然與彭秋桂在歸家途中狹路相逢,兩姑姪又起爭拗,繼而動手互相掌摑對方頭部,兩人打鬥過程則被彭秋桂寓所外的閉路電視拍下。

警方事後拘捕兩人,其中彭浩然被捕後保持緘默,而彭秋桂則承認自己是一時衝動出手打人,但她亦投訴遭姪兒拳打心口兩次。案件編號:TWCC 5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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