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的遺產案,林伯的三太顧瑞英與女兒林明珠聲稱林伯逝世前有癡呆症,質疑林伯是受不當影響而在逝世前兩個月訂立最後一份遺囑。顧氏母女昨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高院下令林伯的二太余寶珠及兒子林建岳披露林伯逝世前的醫療紀錄和計劃分配遺產的文件,更要求即使林建岳一方聲稱沒有該些文件,也要他們母子倆以宣誓方式確認。不過,林建岳一方卻表明擔心他們母子日後會被指發假誓,拒絕宣誓。法官就此押後判決。

林建岳

余寶珠

林建岳一方的律師昨指,醫院和醫生保存的林伯醫療紀錄應最完整,認為顧氏母女應要求醫院和醫生披露文件,而不應要求林建岳母子披露。律師又指林建岳母子並沒有顧氏母女想要的文件,但亦不想宣誓確認;據律師辯稱,顧氏母女要求林建岳母子披露文件,但提出索取的文件分類中,無清楚指明是哪些特定文件,認為顧氏母女的要求不夠確切,若要林建岳和余寶珠宣誓確認沒有法庭下令他們母子要披露的文件,他們母子倆擔心日後會被指宣誓下作假證供(俗稱「發假誓」)。

顧氏母女的律師則表示,林伯生前曾與律師商討分配遺產事宜,但律師聲稱已失去那些筆記。

醫生拒交醫療紀錄

此外,林伯在臨終前的兩個月,不同醫生先後上門應診,單是林明珠知道的上門應診次數已達七次,但是那些醫生都不願意向顧氏母女交出林伯的醫療紀錄;顧氏母女為了解林伯在訂立最後一份遺囑時,是否受了不當影響,因此要求林建岳和余寶珠披露相關文件及宣誓確認。

顧氏母女早前透過律師指稱,於○五年二月過世的林伯,在○四年訂立最後一份遺囑時已有癡呆症,該遺囑上的簽名又與平常有異,認為林伯當時其實已無精神行為能力及無書寫能力。顧氏母女要求推翻該份遺囑,並要求高院確立林伯早年所訂的遺囑,即一份於七三年訂立的中文遺囑或另一份於六七年訂立的英文遺囑;她們早前已要求遺囑執行人張定球、余寶珠、林建岳、麗新製衣及證監會等披露其他涉案文件。案件編號:HCAP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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