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領綜援婦人做兼職清潔工之餘,替友人照顧初生嬰兒,豈料友人失蹤兼「走數」,婦人聲稱照顧嬰兒九個月期間自掏腰包墊支育兒費,遂向社會福利署申領實報實銷津貼。她被指在一三年七月至一四年二月間,以二十五張虛假藥房單據騙取社署共一萬六千多元津貼,最終社署向藥房查證時揭發並報警。婦人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八項使用假文書罪,昨被判監五個月但緩刑兩年,並須向社署賠償。

被告方笑方認罪,承諾分期賠償餘款。

被告方笑方,五十歲,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賠償五千元,承諾餘款會分期償還。裁判官接納被告依靠綜援及兼職下,每月確墊支約一千五百元購買嬰兒所需物品,再者她涉不誠實或毒品的案底,已隔一段日子,故准予緩刑。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友人夫婦同是靠綜援生活,對方育有五名子女,誕下案中嬰兒後無力撫養故託被告照顧,其後友人夫婦失蹤,被告難以討回墊支育兒費。事發後該嬰兒已交社署照料,健康無恙。

案件編號:TMCC 3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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