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加強打擊非法收集和買賣屬化學廢物的廢鉛酸電池活動,上月二十六日截獲一輛載有廢鉛酸電池的貨車,並追查至一個位於元朗的露天貨場,檢取約九千多個廢鉛酸電池,懷疑準備作出口售賣,估計市值約五十萬元,環保署正深入調查涉案的相關人士,並繼續搜集證據,準備提出檢控。

鉛酸電池常用於車輛、大型通訊設施、大型電腦伺服器系統及數據中心的後備電源,廢鉛酸電池內含硫酸和鉛金屬,必須妥善處置,以免造成污染,危害市民健康。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收集、存放及處置廢鉛酸電池等化學廢物,必須由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負責。任何人士未按法例規定從事收集、存放、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的活動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環保署提醒從事維修車輛、機動設備、電腦及數據系統等業務人士必須按法例要求,把產生的廢鉛酸電池交予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處理。任何人士如從事收集、存放或處置化學廢物的活動,亦須緊遵法例要求,並需取得環保署發出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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