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一名副警司,上月二十七日失聯絡,至今下落不明。失蹤副警司原需於當日早上九時擔任總值日官的特別工作,惟早上七時三十分致電聲稱身體不適,將於稍後遞交醫生證明,至二十九日早上,他未有在辦公時間返回工作。治安警稱該副警司曾於二月二十四日被司法警察局傳召,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失蹤副警司姓邱,九八年入職治安警察局,一五年二月調派至行動廳工作,工作時無發現異常。治安警察局人員多次致電及派員到其住址,惟未能取得聯絡,亦無收到醫生證明文件。治安警察局將按《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規定開展內部紀律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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