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關員根據崗位需要可帶槍執勤,惟如發現有情緒問題或被禁「佗槍」。有資深海關關員指,海關人員眾多,惟並非所有人均有佩槍。由於海關分有不同組別,例如有毒品調查科、有組織罪案調查科及情報科等,職責有所不同,故會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而安排「佗槍」人數。通常上司會密切留意下屬的心理狀況,若發現有自殘傾向或情緒問題,「都盡量唔畀佢佗槍」。

視乎崗位定人數

據了解,在機場空運貨站工作的關員,主要工作是檢查空運貨物,一更約有十數名關員當值,當中有兩至三名關員會帶備佩槍,惟由哪位關員佩槍,則由當日主管分配,不會有固定人選,佩槍主要作保安用途。

有資深關員指,一般來說,其他部門帶槍的情況會視乎行動需要,佩槍人員數目會有不同,若牽涉拘捕行動,例如反走私及緝毒等,由於規模及危險性較高,佩槍人員會較多。

至於海關人員的槍械裝備,大多數人員會用點三八左輪手槍,有兩吋及四吋槍管,分別由便衣及軍裝人員使用,便衣人員用較短槍管,主要因方便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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