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滙豐銀行三名前經理於一二年冒客戶簽名購買逾千萬元基金,詐騙銀行佣金逾二十三萬元。其中一名屬滿清王族姓氏「愛新覺羅」的女被告,案發時名叫愛新覺羅札蓉,現名為周倖如(三十歲)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昨被判監一年。她的男同事、案發時任財富管理部前經理的周俊彥(三十一歲)不認罪,但經審訊後被定罪,故不獲刑期扣減,被判監一年半。另一女被告李莉(二十八歲)現正與控方商討協助事宜,或會影響判刑,法庭准她保釋至四月十九日才判刑。法官判刑時又指,首次被告的作為不但損害銀行聲譽,更令客戶無端承受金融市場波動的風險,行為違反誠信必須判監。

案件編號:DCCC 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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