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鉛水風波爆發至今近八個月,水務署終肯研究收緊食水含鉛量的標準,由現時每公升十微克降至五微克,又擬設立專責食水安全的崗位。惟水署一再將監督水喉物料安全的責任推到房署,並暗示房署「做唔到嘢」終要水務署「補鑊」。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聆訊,由水務署副署長黃仲良繼續作供。委員會專家證人John Fawell曾批評香港作為已發展城市,不應採納世衞為遷就發展中國家而制訂的十微克含鉛量上限標準,應降至五微克,黃回應指水務署會研究,並一併考慮需否開設一個water safety manager(食水安全經理)崗位,專責食水安全。

稱應由房署監督喉匠

惟黃堅持發展商應自行沖洗水缸確保大廈的食水乾淨,但一二年政府總部爆出用水含退伍軍人桿菌後,揭發清洗水缸步驟不夠徹底,水署事後加強驗水至八個參數,包括退伍軍人菌,今次鉛水事件後,水署亦增加抽驗食水四種重金屬,「當時以為佢哋(發展商)會做到嘢,做唔到我哋就管」。黃續說,鉛水事件後曾與業界探討突擊檢查水喉匠監工的可行性,但發現水喉匠開工時間及地點經常改變,認為由駐地盤的房署或承建商屋宇裝備工程師加強巡查更佳,若由水署去做「唔cost effective(符合成本效益)。」

今日聆訊重點

水務副署長黃仲良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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