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打算五年後推行統一執業試,以作為除了現時三間大學開辦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的另一關卡,引起大學以至大律師公會反響。其實,每個專業團體對其新入職人員有要求正常不過,大學以至大律師公會的反應難免惹人質疑。

港大、中大及城大都有提供PCLL,讓修讀法律學士(LLB)或博士(JD)的學生就讀,成功畢業後就可選擇當律師或大律師。但現時不少人均指,PCLL學額太少,令LLB或JD畢業生望門興嘆。對於律師會早前的公布,港大指現時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仍在進行檢討,不應在未有結果前就議決推行。

其實,法例容許律師會可以考試決定誰人可入行,而律師會早於三年多前已表達希望設立執業試,但因大學利益所在,在門戶之見下,一直未能推行。專業行業中,由專業團體設立考核稀鬆平常,此舉可以讓非三大甚至沒有法律背景的學生只需通過考核便能入行,反而有助令法律界人士背景多元化。

相對而言,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質疑律師會的決定,但律師與大律師屬不同範疇,由大律師公會發言反對,似乎欠缺足夠角色,反令人感到大律師公會是否要繼續其保護主義。其實,最重要是有能者居之,只要考核公平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