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專家報告早前再揭水泉澳邨、怡明邨、天晴邨、彩德邨及葵涌邨五邨水辦含鉛量超標,但水務署並無將五邨列入鉛水屋邨。水務署副署長黃仲良昨出席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時辯稱,有關屋邨抽水辦時「單位廁所好耐無用」及「抽氣扇好多塵」等,認為影響了水辦質素,「有粒塵都會帶來改變」,故未有承認化驗結果。至於水務署作為負責任政府部門,會否再作抽水辦釋除居民疑慮,黃仲良認為水務署沖水數分鐘後抽辦化驗的結果,與委員會專家以「頭浸水」驗水的結果大致脗合,認為毋須再大規模驗水。

水務署副署長黃仲良

堅拒負責監督食水安全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專家證人早前分析水務署化驗結果,發現多五個屋邨的水辦含鉛量超標,但水務署未有接納有關化驗結果,黃仲良昨日解釋,指以葵涌邨為例,因為水署抽辦時發現「單位廁所好耐無用」及「抽氣扇好多塵」等,認為影響了水辦的質素,「有粒塵都會帶來改變」,所以未有採納有關樣本。

現時認可人士與水喉匠聯名簽署確保水喉配件合格,水務署才會供水。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指認可人士對鉛焊料風險認知不足,質疑水務署有否與他們溝通。黃仲良回答時直指「大家都係建築業,唔使商討啦!」陳不滿答覆,認為水務署只想拉工程項目最高負責人「落水」,「但都要畀人知佢哋游緊乜水㗎?」

對於水務署如何確保持牌水喉匠做好監督工程的本分,黃仲良推說水務署資源有限,要依賴工程認可人士即房屋署人員監督。代表房委會的律師何沛謙即反駁指房署與水喉匠沒有合約關係,斥「係咪要人哋幫你做埋你應該要關心嘅事?」黃仲良繼續推說水務署的角色是設立標準讓有關人士跟隨,「要個地盤做得掂,要個屋宇裝備工程師同水喉匠合作」,堅拒為監督食水安全負上責任。

目前法例規定水喉工程須由持牌水喉匠負責,但實際水務署自行「釋法」,容許工人在持牌水喉匠監督下進行水喉工程,黃仲良承認指引有欠清晰,鉛水事件後確有不少水喉工人查詢,擔心會因此無工開。

今日聆訊重點

水務副署長黃仲良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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