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女友興起引發社會道德爭議,連法律界都認為存在灰色地帶,內地有不法之徒看準機會,假借出租情人騙財。福建福州本月初就曾發生一宗騙財事件,三十一歲單身男因為家人連年逼婚,遂於網上租女友回家應付,但未見對方真身已要奉上三千元,到約定時間未見女方才意識到墮入騙局。

明碼實價以為可信

涉事的三十一歲王姓男子來自山東,過年前在網上看到有關出租女友的資料,想起自己已過而立之年,但仍是單身,而且其家人又不斷逼婚,遂決定租女友回家過年。王在網站選中「對象」並談畢條件後,便按對方要求,支付一日租金及按金共三千元,又提交個人資訊。

王男其後跟出租女友約定一起回山東老家,惟到約定時間,「女友」遲遲未現身,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收到。當他致電向對方了解,未料「女友」的手機號碼竟已停止服務,才意識到自己墮入騙局。

「我看到網上明碼實價,照片裏的人看起來雖然不是很漂亮,但是也湊合,就覺得挺可信」,王男其後報警求助,懊悔地表示,因網上租女友的收費資料非常詳細,如列明喝一両白酒五十元、喝一瓶啤酒二十元等,故讓他更深信不疑,終致破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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