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旺角暴亂,全城聲討不絕。然而主要搞事者毫無悔意,要麼以「戰士」自居,聲稱是為香港人「犧牲」;要麼把自己打扮成烈士,揚言「寧為玉碎,不作瓦全」,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況味。

明明是少數人追求港獨,卻把這當成全部香港人的理想;明明是製造血腥和仇恨,將好好的街頭搞得滿目瘡痍,卻聲稱這是愛本土、愛香港;明明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損害核心價值,卻幻想自己是現代荊軻或者是推翻滿清的孫中山;明明是人人討厭的過街鼠輩,卻一廂情願地認為自己應得到所有香港人的膜拜,因為他們是「為公義犧牲」。世上有比這更可笑的事嗎?

很明顯,這是佔領後遺症。由於政客一再鼓吹「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同不尊重法治」的歪理,不少人習非成是,認為只要目標「崇高」,就可以踐踏法律,不擇手段。其偏執、其自戀、其無知、其虛妄,同伊斯蘭國的恐怖分子可以一比。恐怖分子同樣為了自己心目中的公義,不惜濫殺無辜,或者充當人肉炸彈,炸死別人也炸死自己,為所謂「寧為玉碎,不作瓦全」落下最佳註腳。

當然,香港暴徒同伊斯蘭國恐怖分子畢竟有所不同:一個是貪生怕死,一個是視死如歸;一個是敢做敢當,一個是做了不敢認。君不見,有的人案發後逃亡暫避風頭,有的籌款打官司企圖逃避罪責,還有人利用法律程序吹毛求疵。更關鍵的是,恐怖分子以世界霸主美國及其「幫兇」英國與法國作為主要敵人,真正做到無畏無懼,而本港的暴徒只能關門狠,欺負號稱世界「最克制」的香港警隊也許在行,但敢過境造反嗎?有本事同城管過招嗎?

拜託,搞破壞也不要再打着「本土」招牌,因為真正的本土主義者不會損害香港;也不要動輒使用「香港人」名義,如果「六八九」代表不了香港,你們更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