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發生大規模流血警民衝突,香江府衙立刻將其定性為「暴亂」,社會各界也多譴責「暴力行為」。不過,多個大學生組織指摘警方濫施暴力,是警方不必要的打壓導致衝突發生,並說今次衝突是「雞蛋與高牆相撞」,反抗者是雞蛋,「武裝的雞蛋還是雞蛋」。有人覺得,旺角事件雙方都使用了暴力,不能說警察使用暴力就是合法,反抗者使用暴力就是非法,就要受到譴責,就要負全責,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的暴力就成了維護法律,是除暴安良,是正義之舉。對此,大學生組織認為,旺角事件中反抗者的反抗,包括暴力反抗,都是被政府逼出來的,是被警察的打壓和暴力逼出來。他們在聲明中說,政府對他們的一分打壓,都將十倍奉還。

雙方各執一詞,令人想起毛皇帝的「暴力二分法」。毛皇帝認為,暴力有革命的暴力,有反革命的暴力,就像戰爭有正義的戰爭和非正義的戰爭一樣。毛皇帝又認為,革命的暴力好得很,是推動歷史進步、社會發展的力量,只有革命的暴力才能反抗和打碎反革命的暴力。毛皇帝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繪畫繡花,不是做文章,不能那樣雅緻,文質彬彬,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

對於毛皇帝的這個觀點,相信現在是沒有多少人認同的。香港人不會認同任何暴力的合理性、合法性,也不會認為「以暴抗暴」、「以暴易暴」有甚麼進步作用;當然,也對警方濫用暴力極為反感,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