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男警員因涉及訛騙罪於○七年被判監禁,他出獄後修畢護士課程,惟填寫申請成為護士的表格時,卻訛稱自己清白無案底。他原本已蒙混過關,成功在一間安老院受聘做男護,但他與同事口角時自爆曾任警員和坐牢,因而揭發事件。他事後被控一項「為取得登記以從事行業而作出虛假聲明」罪,他不認罪,昨於荃灣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先將他收押至本月二十三日,待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岑偉基被裁定作出「虛假聲明」罪罪成。

案情指,被告岑偉基(三十五歲)於一一至一三年在香港公開大學修畢登記護士課程後,於一三年十月向校方遞交申請成為登記護士的表格,他在聲明書中指自己無犯罪記錄。校方向護士管理局轉交表格和文件,局方終向被告批出護士登記和執業證明書,被告一四年二月至十二月間在長洲一間安老院受聘做護士。

被告在表證成立後自辯稱,他在獄中時,曾聽過懲教署職員講解,以及在出獄後透過前妻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令被告以為根據《罪犯自新條例》,申請成為護士時不需披露有案底。

惟裁判官昨裁決時指,被告索取的法律意見,是指如表格要求交代,申請者是需要披露案底。被告是明知申請成為護士時,《罪犯自新條例》並不適用,因此不接納說法,裁定罪成。

資料顯示,被告多年前在網站出售其私家車時,訛稱是「零手車」且已作驗車,令一名女子買入該車。被告被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判囚。

案件編號:TWCC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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