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晚上至大年初二清晨發生的旺角暴亂,令人聯想起一年前的佔中。從暴亂的過程和細節看來,今次事件似乎比佔中更具衝擊力。

這幾天,媒體不斷重複暴亂的新聞,也報道了政府、政黨、民間的各種評論。總而言之,一如既往,各自表述。值得注意的是,政黨和民間有不少人在各種平台替參與暴亂的人開脫,認為這些人被強權壓迫而宣訴無門,惟有以暴力表達對建制的不滿云云。

一個人在社會上自覺受到迫害而無法申訴,這確實是極其嚴重的侵權問題。不過,就機制與硬件而言,香港自港英年代發展至特區時期,市民表達意見的渠道又確實是愈來愈多。事實上,今日的政府部門已經盡量拉近與市民的距離;政府網頁包羅萬有,而且方便易用,只要略懂操作電腦上網,就可以安坐家中和政府溝通。參與暴亂的以年輕人居多,應該經常上網查找資訊,何以至今仍然有人埋怨有冤無路訴?這個現象值得嚴肅探討。

某程度上,有口難言的社會背景,是因為部分香港人不信任政府,因此沒有注意也不理會政府在廣開言路上的努力。另外,有人曾經就各種議題通過正式渠道向政府表達意見,最後發覺意見未被接納,於是對政府聆聽民意的誠意表示懷疑。這兩方面都要官民雙方努力改善。

年輕人覺得無法向社會表達意見,還有一個很少為人所注意的結構性問題:香港的中小學教育體制不但沒有讓年輕人學會表達意見,反而令他們愈來愈不敢公開講話。小學生由一年級開始就要面對無稽的現實:作業簿上的答案,只有完全符合教師用書上的標準答案才算答對。然後在校內外的各次考試中,學生不斷深化一種印象:每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是對的,其他的答法都算錯。年輕人害怕講錯說話,久而久之養成不發言的習慣,然後發覺在真實的社會中無法應對,於是憤而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