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初二凌晨旺角暴亂後,警方在三日內連番接獲有人虛報在各處放置炸彈,昨午灣仔警察總部亦被指有炸彈,警方地氈式搜索,無發現可疑物品,列為「炸彈嚇詐」案,期間警察總部毋須疏散,警方懷疑報案電話在黃大仙區打出,正調查事件動機,以及今次與其他虛報是否同一幫人所為。

灣仔警察總部昨被人虛報有炸彈。

電話黃大仙區打出

昨午二時許,警方接到神秘人致電「999」報案,指在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十一樓」有炸彈,警方派出衝鋒隊人員到場。據悉,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俗稱東翼)及警政大樓西翼均有「十一樓」,西翼十一樓是刑事總部鑑證科,東翼十一樓則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部和交通總部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由於市民可經公眾入口乘升降機到該樓層的交通違例判罪紀錄室繳交罰款,或領取違例駕駛記分紀錄,閒雜人均可進出,故即時進行詳細搜索,但毋須疏散,最後無發現。警方列為「炸彈嚇詐」案處理,並追查得知報案電話在黃大仙區打出,案件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組跟進。

在旺角暴亂平息後,當晚七時許,一名自稱本土派組織成員的匿名男子報警,稱在梳士巴利道香港文化中心放置炸彈,威脅取消當晚舉行的賀歲煙花匯演,警方搜查後並無發現。至深夜十一時許,警方再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在西洋菜南街、彌敦道及砵蘭街放置炸彈,亦無發現,將兩案列為「炸彈嚇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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