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伊始,旺角一夜血腥衝突,恍如戰場,逾百人受傷,實為一九六七年暴動以來最嚴重的治安事件,各界齊聲譴責,港府厲言將捉拿參與暴亂分子,繩之以法。對付暴亂分子當然不能客氣,然而數百號年輕人以身試法,視打人放火為等閒,難道港府沒有責任嗎?

要說明港府的責任,先看一段歷史。春秋時期,鄭國的相國子產將死,選定大夫游吉作為繼承人。他叮囑游吉一定要嚴格對待違法的百姓,不能縱之以寬,害之以慈。他舉例說:「火燒得烈燄四起,很可怕,所以人見到火就遠遠躲開,很少會被燒死;水的外表看起來很柔弱,人們容易親近,往往因疏忽而溺死,所以你執政的時候一定要剛嚴威猛,千萬不可溫柔敦厚。」可惜游吉上任後將子產的話拋在一邊,一副仁慈模樣,國人犯了法也不深究,結果年輕人愈來愈放肆,終於一日嘯聚山林,為禍社會,游吉被迫出動大軍鎮壓,激戰了一天一夜,血流成河,卻無法將暴徒完全制服。他感嘆說,如果一早聽從先生的話,也不會後悔到這個地步了。

眼下的香港同當年的鄭國何其相似乃爾,都是年輕人以挑戰法律為樂事,都是港府姑息養奸,養成禍胎。佔領事件落幕一年多,主要搞手至今逍遙法外,毫髮無傷,金主淫賤黎笑言「不怕坐監,只怕洗廁所」,結果連廁所都不用洗;政治主教陳日君埋怨港府不成全他為民主坐牢的理想,諷刺港府「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至於捲入政治黑金案的立法會議員、大學老師等全部獲放生;加上「警察抓人,司法放人」鬧劇一再上演,法治蕩然無存。當法律不再被敬畏,當權威不再被尊重,結果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游吉最終痛下殺手出軍剿滅叛亂者,雖然是遲來的覺悟,但總比繼續冥頑不靈要好。如今的港府比游吉還不如,所謂以暴動罪起訴搞事者,恐怕又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