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寵物被遺棄問題不斷,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可以《狂犬病條例》對無合理解釋而遺棄動物的人士執法,惟條例並非針對保障動物權利而設,過去三年亦僅錄得一宗成功檢控數字。有動物權益關注團體直言,相關條例原為防治被遺棄動物傳播狂犬病等衞生問題而設,如今已不適用,更未能用作保障寵物免被遺棄,促請政府檢討法例。有兩棲及爬蟲類動物關注團體亦表示,留意到有市民隨意將動物遺棄於野外或公園等,因此舉會直接危害動物生命,因此希望警方能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處理動物個案。文/圖︰專案組

沙田曾有疑被遺棄的五爪金龍於區內游走。(資料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時常捕獲流浪貓狗。(資料圖片)

不少網民均希望政府可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案件。(資料圖片)

將龜隻棄養於野外或公園水池,除了對龜隻有害,亦影響生態。(資料圖片)

葉家恒表示最常被棄養的,主要為紅耳龜、草龜等飼養門檻低的動物。(資料圖片)

本港愈來愈多人飼養寵物,惟有關遺棄問題未有全面監管。(設計圖片)

嚴懲棄養者

「喺XX路,有狗狗懷疑被遺棄﹗」「有兩隻貓用紙箱裝住,有冇人可以收留?」近年動物被遺棄的問題漸受關注,不少網民更合力拯救被遺棄動物,惟本港胡亂棄養動物問題依然嚴重。

「試過喺學校嘅後樓梯同埋旺角唐樓搵到蜥蜴,好多都係啲主人覺得太大隻唔要。」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項目主任葉家恒表示,市民大多會把動物棄置於野外或街上,過往在不同地方曾接獲遺棄個案。

龜隻「放生」水池損生態

葉指,最常被棄養的動物主要為紅耳龜、草龜等飼養門檻低的動物,不少市民會以「放生」之名,將龜隻棄於野外或公園水池,惟此舉除對龜隻有害,亦會影響生態。「畀人養咗咁耐,食開嘅都係人餵嘅飼料,隻龜可能適應唔到野外,仲會同本地物種爭食。」葉坦言現時未有專責部門處理動物案件,警方在執法上有一定難度,因此政府有必要成立動物警察專責處理。

群貓會負責人陳靈怡亦指,過去曾在其會址外發現遺棄貓隻,惟將遺棄人的資料及閉路電視片段交予警方後,卻拒絕受理,「呢一年我哋都報過兩次警,有時就話唔關警方事,有時就叫我哋去搵漁護署。」

漁護署數字顯示,過往三年,動物管理中心捕獲的貓狗以外的流浪動物,包括細小哺乳類動物(兔及倉鼠)、爬蟲類、雀鳥及牛等,數字均有持續上升趨勢,由一三年的四百四十四宗升逾兩倍至一四年的一千三百多宗,及後增長至一五年的一千四百多宗,而捕獲流浪貓狗的數字,均連續三年錄得下跌。

現時漁護署可以《狂犬病條例》檢控遺棄動物人士,惟署方數字顯示,過去三年內,只有一三年錄得一宗遺棄動物成功檢控個案,而罪名較輕的,在公眾地方沒有妥善管束狗隻檢控數字,一三至一五年按年分別錄得三百一十宗、三百五十宗及二百六十九宗。

《狂犬病條例》非保障權利

「依家可以用《狂犬病條例》規管棄養動物行為,但條法例本意唔係咁用。」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坦言,條例訂立目的是以免流浪動物散播傳染病,是以保護衞生環境出發,而非保障動物權利。

麥表示,港人棄養情況嚴重,雖然漁護署過去三年捕獲流浪貓狗的數字逐年下跌,但數字並不反映事實,「好多機構都做緊動物絕育,領養運動亦宣傳得好成功,加上少咗人投訴流浪貓狗,漁護署亦捉少咗,但唔代表少咗人遺棄動物。」

麥直言,棄養「旺季」一般在大時大節後,幾乎隔日便有一隻患病的寵物被遺棄在其協會的獸醫診所,「好多人醫唔到或者唔想醫啲寵物,就留低佢哋喺度,好嘅就講聲,唔好嘅就會放低就走。」麥批評,台灣及美國等地早已訂立動物保護法例,規管不負責任的棄養者,反觀本港做法落後。

根據《狂犬病條例》,動物畜養人如無合理解釋而棄掉其動物,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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