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丐幫湧港發新年財情況陷失控!本報接獲多名市民投訴,指近日各區都有內地傷殘人士行乞,帶同揚聲器高歌滋擾行人,有人公然展示內地殘疾人證博同情,記者更發現銅鑼灣一條街竟多達五名內地乞丐。雖然滿街內地乞丐,但警方過去一年,只檢控一百零七宗內地行乞人士。立法會議員認為現行法例罰則過於寬鬆,要求警方及入境處聯合行動檢控行乞者,並防止有關人士再度入境。記者馮國豪報道

軒尼詩道一名乞丐出示內地身份證及殘疾人證博同情。

記利佐治街與百德新街交界,有兩名乞丐帶揚聲器高歌滋擾市民。

港鐵葵芳站外有乞丐蹲在行人過路處,阻礙行人過路。

記利佐治街乞丐眾多,有乞丐坐在行人路上,影響市容。

「呢個乞兒早幾日喺屯門見過佢,今日就嚟咗大埔!」居於屯門的陳先生在大埔區工作,他指近月內地乞丐湧港成風,在屯門市中心、港鐵上水站、大埔墟站及葵芳站等都見有乞丐「搵食」。陳指部分乞丐出示內地身份證以及殘疾人證博同情,更有人帶備揚聲器高歌,而且在港不同地點行乞,儼如「乞丐香港巡迴演唱會」,非常滋擾,「警察見到都係趕佢哋就算,但轉頭佢哋又乞過。」

陳不滿警方及入境處執法寬鬆,以致滿街乞丐,「我同入境處投訴,但話行乞冇違反逗留條件,叫我搵警察,但就算法庭都係判幾百蚊!」陳認為入境事務處應阻止有關人士再度入境,以免有更多乞丐來港。

500米內竟有5乞丐

記者日前由銅鑼灣沿記利佐治街前往維多利亞公園,發現不足五百米的路程,竟出現五名乞丐。時值新春,理應是一家團圓的日子,再加上天寒地凍,路上乞丐聲嘶力竭獻唱,場面感動不少市民,不足一小時乞丐已經「盆滿缽滿」。

警方發言人表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即屬犯罪。如屬第一次或第二次定罪,可罰款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罰款五百元及監禁十二個月。警方去年檢控了一百零七名行乞人士。

而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入境處將警方通報的被定罪內地行乞者的資料放入監察名單內,該人士再次入境時會被入境處職員截查,若果其訪港目的有可疑,該處會拒絕有關人士入境。

「銅鑼灣乞一個鐘都唔只一百蚊,但判罰最多都係五百蚊,冇阻嚇性!」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批評現行法例對行乞者過於寬鬆,政府應檢討修訂法例及加重罰則。此外,梁又認為行乞成風,多區均見行乞者出現,警方應調查行乞者是否由集團聘用,並加強檢控,勿以驅趕方式寬鬆處理行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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