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昨日會議因開會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主席代表委員會向公眾及出席會議的官員致歉,強調開會是議員的責任,如有事亦應自行調動工作或預早通知,認為有關議員應好好檢討及反省。

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立法會流會多過食飯,市民早已麻木,而且別看主席說得義正辭嚴,他自己身為主席,不得不準時出席而已,事實是他自己也試過不在席而導致流會,五十步就別笑一百步了吧。當然,站在一名懶惰員工的立場,不開會比開會有so得多,一來缺勤無礙繼續領取高薪厚祿;二來即使留在議事堂裏也不會有甚麼高論,除非搞「行為藝術」,否則很難博媒體報道。乾脆玩失蹤就不同了,記者為了問回應,自會主動找上門,到時又有得曝光。情況跟打工仔請病假恰好相反,真的不適帶病上班也許可以贏得尊重,真的在家休養,搞不好反而讓人質疑扮嘢,反而蝕章。

不知何解,愈看這班政客的表現,愈像那些過馬路衝紅燈的行人。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一個現象:那些不惜冒生命危險也要以短跑速度跟迎面而來的車輛鬥快的,十個有十個過路後即時回復悠閒步伐,可見他們其實並不趕時間。政客也是一樣,選舉時聲淚俱下拜託民眾把神聖一票投給他們,害得人們還天真地以為他們真的很有熱誠服務市民,你說多麼不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