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席友人婚宴,一大班朋友開懷暢飲,好不熱鬧;朋友當中已有為父母者,也帶囝囝囡囡出席,各人爭相抱B把玩一番(始終玩別人的B比自己生的較方便)。BB好奇心大,總愛亂抓一通。輪到我抱希希BB的時候,他想去拿桌上的酒杯,坐在我身邊的朋友A馬上阻止:「嗱BB,唔准拎呢個㗎!」希希BB見事敗轉而想扯枱布,朋友A再度阻止,說:「乜你咁曳㗎!唔可以扯呢個㗎!」

其實當時我並不打算阻止他拿酒杯,因為我認為有我看管的情況下讓希希BB玩玩無妨;回想起來,若希希BB的好奇心得到滿足,他未必會去扯枱布(扯枱布的後果真的很嚴重)。

我當然明白朋友A是出於好意,擔心希希BB亂抓亂扯會弄傷。但朋友A的做法,正反映我們教細路是以「不准」為主軸,這不准那不准,美其名是不想孩子行差踏錯,卻因為這個方法最簡單,客觀效果卻變成人人只會死守規矩界線,不准逾越過界,也不用花費唇舌解釋太多何謂正確、何謂錯誤。誠然,有些原則界線的確不能超越,但在此之上,我們是否可以有些容許孩子「錯誤」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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