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散裝賀年食物預先包裝好出售,需否張貼營養標籤?這問題除「考起」店主外,連食物安全中心職員也答錯!歲晚將至,售賣散裝瓜子、角仔及朱古力等賀年食物的店舖湧現,記者日前在全港各處向二十間店舖查詢,所有店主均表示「唔知道」,部分指「一直都係無標籤賣!」記者扮瓜子賣家,致電食物安全中心,職員竟表示將瓜子預先包裝好出售,則要張貼營養標籤。原來,正確答案是瓜子及角仔不屬規例涵蓋範圍,朱古力和糖果等預先包裝好出售,才要張貼。立法會議員直斥食物安全中心欠缺宣傳,「畀個陷阱人踩」! 文/圖:專案組

雜貨舖老闆吳先生直言,食物安全中心乏宣傳,令他對規例毫不知情。

散裝朱古力等糖果預先包裝出售,需張貼營養標籤。

歲晚將至,市民趕購賀年食品。

散裝賀年食品於市面熱賣。

加強宣傳
陳小姐(文員)唔知道邊啲食品需要食物標籤,認為食物安全中心應加強宣傳。

加強宣傳
張小姐(學生)已封口食品,都應該加上食物標籤,市民自己亦應多加留意。

《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早於一○年七月生效,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標示能量和七種指定營養素的含量,時至今日,售賣賀年食品的小店主又知多少?記者巡查荃灣、深水埗、油尖旺、灣仔及北角一帶,隨機抽查二十名店主,他們對哪些預先包裝好的賀年食品需要張貼營養標籤的問題,均搖頭表示「唔知道」。

「一直都係咁賣啦!」荃灣一間辦館老闆指出,未有聽聞過該規例。被記者告知將散裝賀年糖果預先包裝出售,如果沒有貼上營養標籤則屬違例,可被檢控時,該老闆冷笑一聲回應,「從來都無聽過要張貼標籤。」

商戶:畀陷阱人踩

另一位在太子經營糧油雜貨店的吳先生指打算趁過年賺一筆,故在門口售賣賀年食品,「完全唔知封口同唔封口會有咁大分別!」他指從未收過當局通知或提示,形容當局如「畀個陷阱人踩!」「應該派宣傳單張或喺電視賣廣告,等人有個知字呀!」

「我唔明點解封咗口,就要貼標籤,未封口就唔使!」他承認,有時候會預先以密封袋把朱古力包好,待顧客選購,「有時客多好忙,所以裝定畀啲客,佢哋畀錢就可以買走。」他直言對有可能被檢控感驚訝。

除店主不清楚,連食物安全中心職員都搞錯。記者扮瓜子賣家,致電食物安全中心查詢,接聽的職員竟表示,「如果顧客畀錢嗰刻,已經封咗口就要標籤,無就犯法,未封口就唔使。」她又提醒,如一年內售賣超過三萬件,則須為每件預先包裝食品貼上營養標籤,要預早二十一個工作天申請小量豁免,售賣時,若不貼上豁免標籤,亦會觸犯規例。

議員轟宣傳不足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則指瓜子、角仔和糖蓮子等屬獨立包裝並擬作單份出售的甜點及涼果,不須依照《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所訂明方式加上營養標籤,亦毋須申請豁免,而將散裝朱古力等糖果預先包裝好出售,則需張貼營養標籤。發言人補充,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營養標籤等資料,否則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過去三年已提出二十四宗檢控。

「大企業就較清楚,但係個體經營嘅小店就未必知道,如果店主喺完全不知情嘅情況下被檢控,就好唔公平。」有參與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狠批,食安中心宣傳不足,令小商戶隨時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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