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年前被陸續揭發多宗醜聞,包括多次以公帑提供款待、公務外訪、收受及饋贈禮物和紀念品、於廉署聘請內地學者等。歷經近三年,律政司終公布,因未有合理機會達致被定罪結果,最終不予起訴,令人失望。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日前召開記者會,公布不檢控湯顯明原因。袁國強稱,律政司由一三年五月展開調查,研究案件後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提供獨立法律意見。總體而言,湯避過起訴的原因,是因為他懂得鑽法律空子,由於他當時有廉政專員身份,有不少酌情權,如酬酢開支超支等,難以就此入罪。

雖然廉政專員白韞六稱,會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及廉署內部紀律程序跟進,但涉事的湯顯明及時任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均已退休,先不說廉署內部紀律程序沒有透明度,結果無人可知,就算完成紀律程序,兩人已經退休,對兩人根本無關痛癢。

整件醜聞對廉署形象打擊甚大,因為廉署一向予人感覺都是肅貪倡廉的先鋒,但今次涉貪個案竟是由廉署主事人帶頭,並獲內部員工配合。由於湯顯明憑技術理由避過刑事起訴,廉署除了必須改革行事規章,杜絕如此丟架的事件再次發生,更需要以行動重建市民對廉署的信心,並起碼對現職涉事員工有所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