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解款員涉嫌偷取油塘的大本型商場櫃員機一百六十萬元現金一案,涉案解款員日前被捕,控以一項盜竊罪,昨被解往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庭上透露,在被告住所搜出一百一十多萬元,另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已將五十萬元帶到深圳給女友,基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無保釋申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二十二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三十歲被告文冠新,報稱解款員,並無案底,他頭染啡髮,身形高瘦,其親友亦有到院旁聽。被告被控於本月二十二日在油塘大本型商場港鐵樓層的滙豐銀行自動櫃員機內,盜竊兩個合共載有一百六十八萬八千元現金的錢箱,有關現金屬於滙豐銀行的財產。

控方昨在庭上指,警方於被告的錦豐苑住所內搜出一百一十多萬元現款,被告警誡則承認已將五十萬元帶到深圳給朋友;控方指基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也沒有保釋申請。

據了解,被告警誡下聲稱的朋友就是其女友,被告案發日沒有上班,警方翻查現場及被告住所的閉路電視後,登門到其住所調查,在單位內搜出約二千二百張面額五百元現鈔,遂將他拘捕。櫃員機閉路電視的片段則影到一名與被告衣着相近的人,曾按密碼及用鎖匙打開櫃員機,過程歷時僅一分鐘。涉案兩個錢箱原本各載八十五萬元,即共一百七十萬元,但經點算後,被告僅被控控罪所指的一百六十八萬多元,兩個錢箱最終被發現棄置在商場附近的花槽。

案件編號:KTCC 4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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