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女子為照顧母親而不想與比她年長十六歲的男友結婚,但同時不堪男友催婚,遂假裝答應對方求婚,更「做戲做足全套」,準備了一份假結婚證明書,於迪士尼舉行婚禮,在眾目睽睽下欺騙男友在假結婚證書上簽名。男方一直被蒙在鼓裏,直至「新婚妻子」不肯與他同住,他才起疑揭發及報案。該女子昨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判監三個月,但緩刑十八個月,另罰款五千元。

案情指出,女被告劉小翠(三十七歲)與男事主劉應明(五十三歲)曾經是戀人,兩人訂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大嶼山迪士尼好萊塢酒店舉行婚禮。然而,在婚禮進行期間,被告向事主訛稱負責證婚的律師未能出席,要求事主先簽署結婚證明書,留待律師稍後補簽,結婚證明書同樣有效,事主依言在證明書上簽署。但婚禮後,被告仍然拒絕搬到事主家中同住,事主起疑親到沙田婚姻登記處查核,竟發現未有兩人結緍的紀錄,事主懷疑結婚證明書是虛假,於是報警。被告於去年七月二十日離境時被捕,起初保持緘默,但進一步警誡下終承認在網上購買假結婚證明書,以誤導事主信以為真。警方檢驗該結婚證明書,證實屬虛假。案件編號:TWCC 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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