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資會剛公布了未來三年的大學本科新生學額分配,八大院校有人歡喜有人愁。資源重新調配是教資會近年的新猷,市民未必會關注箇中細節和影響。這機制很簡單,每所大學每年只分配約百分之九十五的新生學額,剩下的集中起來,然後按大學的研究表現再分配。

所謂研究表現,並不單只計算產出的質和量,還要考慮研究資源的多寡,特別是政府調撥給大學教職員申領的研究經費。

這種帶競爭性的資源分配機制並非教資會獨創,其精神與政府運用公帑的原則並無二致:納稅人的金錢必須公正合理地運用,資源分配與表現掛鈎就是最理想的做法。不過,大框架式的公共理財原則並不容易在教育領域上取得預期的效果,因為教育的產值很難量化。近年媒體關注的大學排名就無法統一口徑,除少數超級名牌大學之外,其他院校在不同排名榜上的位置往往相差甚遠,關鍵是不同排名榜採用的觀點和角度都不盡相同。

香港的大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完成擴展以來,一直強調研究的重要性;研究成果的質量甚至成為教職員續約升級的唯一考慮。今日的資源再分配辦法,在相當程度上是近二十年來從高教界的主流操作中提煉出來的成果。

問題是,設立大學的目的不可能只是為了做研究,至少還要栽培學生。按教資會的邏輯,研究做得好的院校要多給資源,反之少給,這看起來合情合理;不過,資源的增減居然反映在學額的多少之上,這種邏輯就有商榷的必要。按說教學做得好的院校應該多給學額,反之少給;但實際情況是不管教學如何,研究才是決定資源調配的關鍵。那麼,教資會理想中的大學顯然就是以研究為主、教學為輔的學術機構;只有從這個角度理解,才會明白教資會為甚麼將三所「研究型」大學和其他五所「教學型」大學混在一起以研究成果來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