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本港海關明日之星的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涉嫌透過下屬高級關員招攬一名港男與李的內地「小三」假結婚,成功安排「小三」來港分娩。李、「小三」和高級關員事後被廉署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續審時,辯方盤問假結婚港男時,直指他與女被告其實是真結婚;又指一向不往內地的港男,認識女被告後的半年內,突然返回內地逾五十次,而且女被告亦為港男誕下案中的女嬰。港男斷然否認,並解釋:「人去到某個階段,想法唔同」,才突然常到內地。

李漢華

本案爭辯焦點之一是誰是女被告童曉紅(圖)所生女嬰的生父。(資料圖片)

強調與女被告童曉紅只是掛名夫婦的廖健明(四十四歲),昨續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代表次被告林銳強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盤問廖時指,林曾向廖表示,有居於深圳的內地女子想結識本港男子發展,查問廖有否興趣。

「有冇罪係法官講」

辯方又呈上廖的出入境紀錄,顯示他於一二至一三年年中並無出境,但一三年年中至十二月便有五十四次出境紀錄。辯方質疑,廖因結識童後,常返內地探她,兩人「有感情、有關係」。廖否認並說:「自己上大陸食飯揼骨!」

代表首被告李漢華的資深大律師陸貽信指,若廖只是負責假扮與童結婚,毋須陪同她進行產前檢查和預訂分娩床位,質疑廖是童的真丈夫,童來港分娩的女兒,亦是廖的親生女。廖否認,強調與李無仇無怨,無必要令被告定罪,廖更略帶激動謂:「有無罪,唔係我講,係法官大人講!」

被告依次是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五十三歲)、高級關員林銳強(四十六歲)和內地主婦童曉紅(三十二歲),三人被控於一三年一月至一四年十一月間,與廖健明串謀詐騙入境處職員,即童曉紅與廖於一三年三月四日在港結婚,誘使入境處人員允許童入境和在港逗留。案件編號:FLCC 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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